1、放射診療設備檢測
檢測意義
放射診療設備防護性能檢測的意義是確定放射診療設備性能,發現存在的放射安全隱患,保護患者及醫務人員的健康。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檢測標準
WS 5-17計算機X射線攝影(CR)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 5-17醫用數字X射線攝影(DR)系統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 581-17牙科X射線設備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 76-醫用常規X射線診斷設備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WS 519-19 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裝置質量控制檢測規范
檢測周期
▲驗收檢測:放射診療設備新安裝、重大維修后的驗收檢測
▲狀態檢測:正常使用情況下每年一次
▲穩定性檢測:醫療衛生單位自身要求檢測
2、機房防護檢測
檢測意義
放射診療設備工作場所輻射防護檢測的目的是了解放射診療設備工作場所輻射強度及防護情況,發現存在的輻射安全隱患,保護患者及醫務人員健康。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檢測標準
GBZ 130-醫用X射線診斷放射防護要求
GBZ 4-15車載式醫用X射線診斷系統的放射防護要求
檢測周期
▲放射診療設備新安裝、重大維修后機房進行驗收檢測;
▲正常使用情況下每年一次狀態檢測。
3、放射衛生預評價
政策要求
放射衛生預評價主要針對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或施工前對其輻射防護措施、輻射監測計劃、輻射危害、放射防護管理等進行全面評價,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使輻射防護達到最優化,同時為衛生行政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職業衛生審查提供技術依據。
評價意義
放射衛生預評價是預測、評估放射性危害種類及強度(濃度),預測、評估項目建成后工作場所中的輻射強度及其可能對工作人員或公眾造成的健康危害;從源頭控制職業病。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使輻射防護達到最優化,避免發生放射性事故或者職業病。
評價范圍
元康檢測可以承擔放射診療設備的建設項目放射防護預評價,如CT、CR、DR、透視機、全景機和牙科機等放射診療設備。
評價流程
業務受理→擬訂檢測與評價方案→方案內審→編制評價報告→內部評審→專家評審并修改→提交報告
4、放射衛生控制效果評價
政策要求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6號)第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在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申請進行衛生驗收。
評價意義
確認放射防護設施的防護效果和采取的防護設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與相關標準的要求,保證正常運行時工作場所的輻射水平、工作人員的受照劑量不超過標準規定的限值,降低發生潛在照射的可能性。
完成項目驗收:放射防護控制效果完成后建設項目獲得衛生部門的行政許可,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
源頭控制職業病: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使輻射防護達到最優化,避免發生放射性事故或職業病。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評價流程
業務委托→擬訂檢測與評價方案→方案內審→現場檢測→編制評價報告→內部評審→專家評審并修改→提交報告。